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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們公司原是國營機構,現已轉為民營公司,但是福利仍然非常優渥。
我進公司也有三個多月,幾天前已成績合格,也進級錄用成正式員工。
但是,我對於我們主管常會托我們超時數上班,這一點我有點想抱怨
     
下屬需不需要、想不想要或能不能報加班,是操之於主管個人的觀念,
公司並無規定絕對不能加班,但是加班費有規定只能在一定的範圍內。
所以,公司內常有些部門是在超時上班,當然也是有準時下班的部門。

我是在資訊的部門工作,網路、硬體、一堆公司營運的系統需要維護,
甚至其他單位常常有奇奇怪怪的電腦問題要我們來協助解決(線上),
光是求解的電話就接到手軟了,自己單位關於營運績效的工作何時做?
鄰近我們的部門,常常超時上班的原因是:上班不做事,加班才做事。
而我們這個部門,幾乎天天超時上班,卻無法經主管的同意報加班費。

我們真的是從早忙到晚,但是主管為什麼不為自己下屬的權利著想呢?
我不懂我們的主管腦袋在想些什麼,我的感覺是他真的很替公司省錢。
如此的作為,憑他一人之力怎能改變依然存有國營氣息的公司文化呢?
主管他已經犧牲了我們下屬的下班時間,而且也沒有理當應有的報酬,
這麼長的時間工作下來,每天忙得暈頭轉向,卻一點也都提不起勁兒

他曾經有跟我提過:「工作理當在上班時間做完,做不完也是應該要做
既然是應該要做的工作,就算超過上班時間,也是應該要把它做完才對
你們別想要有加班費!是不會有的!因為,這本是你應該要做的事!」

他的觀念其實也不能說錯,上班能做完的事情,本來就應該在上班做。
但是,我們工作的性質豈是這麼單純?我們每天並沒有一個固定的量,
通常十個工作天要做的事情,我們必須要在小於十個工作天內來完成。
為什麼要急於完成它?因為我們不只有這件工作要做,尚有很多待做。
依據我們主管的意思,認為既然這是要完成的事情,就應該盡早完成。
問題是:儘早完成的工作,還有一堆工作等著要做,怎麼可能做得完?
為了要完成儘早完成的工作,只有超時來完成它,而且沒有任何報酬。
主管這樣替公司省錢,做下屬的只好成天與疲累為伴。頗有無力之感!

我只是一個為五斗米折腰的職員,再多的抱怨也無法改變不滿的現狀;
我只是一個高不成,低不就的小卒仔,對於頂頭的主管,敢怒不敢言。
生平無大志,欲以微薄力來挽狂瀾,可謂蚍蜉撼大樹,可笑不自量啊!
長篇廢言廢語,發出無限牢騷,無非是想紓解心中鬱鬱不平,如此爾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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